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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出院手续须知

发布时间:2022-04-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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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请携带住院期间交付的所有预交金票据(黄色)办理结账手续。

2、 出院结账后,提供北京市统一使用的《北京市住院费专用收据》原件一张、住院费用清单一份、请妥善保存,遗失不补,需二次报销的根据本单位要求,请自己提前复印好留存。

(1) 北京市医疗出院患者,请于出院后的第四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须延),按结账时间前来结账。

(2) “自费”“异地医保”“(持卡)异地医保”等费用出院的患者,可于当日结账

(3) 凡将住院预交金(黄色)收据丢失的,请提供患者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3、 住院时刷POS的,必须携带所刷的银行卡进行退款手续,银行到账时间约3-15个工作日,未到账请联系所刷的发卡行。

4、 汇款的出院请提供:名称、帐号、开户行名称方可办理退款手续。

5、 为了不影响大家排队等候,出院结账时,结账人如对住院费用有疑问的,请先到所住科室咨询,经科室确认费用后再为其办理结账手续。

6、 持社保卡住院的患者,住院期间社保卡信息是住院状态,不结账无法取走,凡出院着急用社保卡的患者,在出院未结账情况下,需使用社保卡的,可按以下情况办理:

(a) 请家属提前与所住科室联系,提前下传住院期间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出院费用要经过几个环节才可以传到出院结算室,医保结算室才能为其办理结算手续,结算有一定时间,工作人员为了不耽误患者病情,会尽快为患者结算,患者及家属谅解并耐心等候。

(b) 需转到其它医院住院的患者,因病情不能等候的可持医院出具的留卡证明,证明其医保身份正在结算中,先去住院,等医保结算后将其社保卡送交。

(c) 如等不及结账,要求必须取走社保卡的,交清全部住院费用,此笔住院费用将全部自费,费用结算后,自己去社保机构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