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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 发布时间:2016-04-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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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聚焦“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突出首都特色,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团结广大专家学者研究回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首都科学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推动首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大繁荣大发展。

 二、选题要求:《2016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附件)根据以上指导思想,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研究选题,年度项目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课题指南》主要确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据此设计具体题目申报。同时,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设计的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等方面同等对待。课题名称的表述均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条件: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且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1977年5月6日以后出生)。

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有在研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新的年度项目。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选题申请多家研究项目。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四、申报办法:本次申报仍实行限额申报,年度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单位初审后,统一报送至学校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可本通知附件或“北京社科规划“网站“项目资料栏下载。所有申报材料均须使用最新修订版、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具有竞争力的选题进行申报,鼓励申报青年项目。

年度项目单位报送材料

1、初审报送材料:请各单位于4月20日前将申请书、活页(可用A4纸打印)一式1份,申报项目汇总表1份,交送学校科技处进行初审。

2、最终报送材料:通过初审项目需于2016年4月26日前提交《申请书》、《活页》1式7份,请使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须含1份原件(原件请在封面用铅笔加以标注);盖章后的本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1份;以上材料的电子版1套。

 北京市社科基金研究基地项目的申报工作也同时启动,具体申报事宜由首都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基地办公室组织,相关申报材料请与基地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菲,电话:83911601,Email:lifei31@ccmu.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王晶  83911100  wangjing@ccmu.edu.cn

市社科规划办联系人:王鹏、王征 64874479  wz@bjpopss.gov.cn 

北京社科规划网站地址:http://www.bjpopss.gov.cn

我院申报截止日期至4月18日17时 ,联系人韩飘飘 56981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