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
首都医科大学各学院/医院: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2017年《指南》预计1月15日前后可在网上查阅)、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以上资料均可在基金委网页查阅(http://www.nsfc.gov.cn)。
2. 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学院/医院科研项目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3. 申请人和参与人必须在ISIS系统中确保使用唯一的身份证件号,即:拥有中国籍的人员一律采用本人二代身份证号,拥有外国籍的人员一律采用本人有效护照号。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4. 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5. 请认真阅读“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科研诚信须知“,申请人是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直接负责人,申请人须确保申请书和相关申请支撑材料符合事实,真实有效,无错误、无虚假,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学院/医院对申请书是否合规、完备和真实负有审查职责。
提醒:ISIS系统将提交后的申请书正文部分和数据库中(包括当年申请的和往年申请获批和未获批的)各学部、各类项目申请书进行相似性比对,并将相似性比对结果反馈给评委或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二、申请书的提交
6.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与电子版申请书内容及版本号一致。申请修改与撤回事项请与学院/医院科研项目管理人员联系。
7. 申请人应在各学院/医院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申请书的提交。校科技处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申请书替换。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 纸板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
2) 证明信、推荐信、导师同意函、承诺函、伦理审查表、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一份;
3) 单张签字盖章页一份;
4) 签字的《首都医科大学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一份。
提醒:申请人和主要参与人在申请书中的签名应采用楷体(能够清晰辨认),并保证签名和打印的姓名汉字一致。
三、校本部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如涉及伦理问题,请于2月21日-24日向校科技处提交《伦理审查申请材料》(请从科技处校内网站http://kjch.in.ccmu.edu.cn/下载填写),申请人需报送一式两份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及相应电子版材料。2月25日后没有提交《伦理审查申请材料》的项目不再接收理伦理审查,如果实验样本来源于医院,请同时提交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批件。
四、申请书提交和合作单位盖章时间:
1)我校已经在ISIS系统中设置了网上提交的截止时间。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网上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日16:00;其他项目网上提交的截止时间为3月10日下午16:00。
2)各学院/医院于2月20日前将杰青、优青、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等项目申报清单提交学校科技处,统一进行专家评议、项目辅导。
3)学校集中办理合作单位盖章的时间:3月1日——3月17日。请需要办理合作单位盖章的老师持学院/医院开具的“合作单位盖章函“到校科技处(一教楼926房间)办理盖章手续。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
相关政策问题:侯 洁 83911758;邵雪梅 83911069
重点等项目申报辅导:侯洁 83911758
合作单位盖章:李依林 83911099
电子版问题: 王 晶 83911100 ; 马子寅 83911936
经费预算问题:马子寅 83911936
伦理相关问题:安 魁 83916535
申请修改与撤回事项请与学院/医院科研项目管理人员联系。
科技处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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