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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医保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限额提升啦!
自2019年6月18日零点起,住院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的最高支付限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至25万元。超转人员参照城镇职工退休人员执行。
对于在系统上线前已经结算并超过原封顶线的参保人员,在6月22日,医保信息系统会按照新政策自动计算应补报金额。补报金额通过银行直接打入参保人银行账户,无需参保人员自行申报。若参保人员需要了解补报的具体明细,可在6月23日后到经办机构打印补报明细表。对于系统上线前尚未办理出院结算的参保人员,如果选择在系统上线前结算,会按照原政策进行结算。结算后若有超过原封顶线的费用,医保信息系统会按新政策自动计算应补报金额,通过银行直接打入参保人员银行账户。如果选择在系统上线之后结算,将会直接执行新政策。
6月22日至6月28日期间,由于封顶线调整,系统上线前已经超过原封顶线的参保人员,将暂停住院类费用结算业务,而门诊结算和住院登记业务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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